教務處【2017】23号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實踐教學管理,更好地規範我校集中實踐教學環節,科學地指導教師做好集中實踐教學環節的教學準備、授課等相關工作,現對學校實訓、實習、課程設計等集中實踐教學環節材料撰寫及整理做出具體要求:各學院需按照《哈爾濱華德學院集中實踐教學環節材料撰寫及整理要求》(附件1)的要求,根據不同開課類型,在開課前後兩個階段,認真準備相關教學材料,并将相關教學材料按照時間節點及時上交至學院辦公室留檔。具體要求見附件1:哈爾濱華德學院集中實踐教學環節材料撰寫及整理要求。
教務處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