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我校2014級本科共有2307名學生将在2017-2018學年第一學期進行畢業設計,為進一步提高我校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确保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工作
1.畢業設計(論文)題目盡量做到與工程生産實際、技術開發、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緊密結合,難度、工作量适當,能體現專業綜合訓練的要求,注重選題内容的更新和類型的多樣化。為體現我校應用型教育特色,在實驗、實習、工程實踐和社會調查等社會實踐中完成的題目不低于50%。
2.合作完成一個題目的學生,在内容上應有各自承擔的部分,題目名稱上用小标題加以區别。
3.題目要具體、通順、符合語法,能準确概括和表達畢業設計(論文)的主要内容。
4.為加強對學生的綜合能力的鍛煉,同專業上下屆之間、同屆之間的題目不能重複。
二、做好畢業設計(論文)過程管理工作
1.各學院要嚴格按照《哈爾濱華德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若幹規定》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做好畢業設計(論文)質量過程管理工作,各階段(如開題、中檢、結題、答辯)要有記錄,保留原始資料。
2.畢業設計(論文)日志各階段的檢查指導教師要有詳細的指導意見,指導教師要按時批閱。
3.畢業設計(論文)存檔兩本,一本是畢業設計(論文)初稿要有教師的批改标注,一本作為終稿。
4.應保存至少一份帶有指導教師批改痕迹的圖紙或設計稿。
三、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監控工作
1.各院系要充分認識到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工作的重要性,安排好本院系各專業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工作計劃的審定、時間安排、指導教師的配備、選題、開題指導、各階段檢查、成績考核、答辯等工作,确保畢業設計(論文)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2.要重視研究和解決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積極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斷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
3.要建立質量管理機制,相近題目要重點監控,堅決杜絕畢業設計(論文)抄襲現象。
4.學校将利用網絡查重平台對2018屆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進行查重,各學院要做好查重的前期準備工作,及時通知到指導教師和學生。
5.教務處成立專門的檢查小組,定期檢查畢業設計進行情況。
四、做好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和評語書寫規範工作
1.制定指導教師的工作職責,明确指導教師的工作内容。
2.制定畢業設計(論文)各階段成績評定标準,确保成績評定的公平性。
3.制定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評語、評閱論文評語和答辯委員會評語的書寫規範,提高評語的規範性。
五、畢業設計(論文)的形式和時間安排
(一)各院系可以實施以下方式完成畢業設計的實踐環節。
1.畢業生可以在校内或實習單位完成畢業設計,具體的完成方式和指導形式可由各學院根據自身情況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2.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原則上在校内進行,如果由學校統一聯系的校企合作單位且畢業生人數較多的可申請安排本校教師到企業進行統一答辯。畢業設計(論文)成績的評定要參照校外導師提供的意見,也可邀請校外導師作為答辯小組成員。要嚴格按照學校畢業設計答辯要求和程序進行,确保畢業設計答辯質量。
(二)畢業設計(論文)執行時間
1.畢業設計(論文)時間安排從2017年秋季學期第1周到第19周結束,教學工作量按13周計算。
2.為加強我校 “三個尖子”學生的培養工作,更好的落實“百名研究生工程”,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時間可延長到2018年春季學期第6周前結束。
3.對未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可安排緩答,但最終成績最高為及格。
六、畢業設計(論文)其他說明
1.外聘教師的畢業設計費用可采取分段計算的辦法,外聘教師要參與到畢業設計的各個環節。開題、期中檢查、結題和答辯外聘教師必須參加。
2.中級以上(含中級)教師指導學生數量不能超過上限,工科上限為10人,非工科上限為15人,中級以下職稱教師可以作為副導師指導學生。
3.學生在選題時各學院要規範選題程序,确保學生按自己的意願選擇題目,各學院在進行選題時原則上隻公布題目,不公布指導教師。公布的題目數量要比學生多10%。
4.各學院要加強畢業設計課題的審查工作,以系或教研室為單位進行審題,确保題目的質量,要有審題的相關記錄,本學期内要完成題目的審核工作。
5.各學院需根據《哈爾濱華德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若幹規定》和本通知,結合學生畢業設計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讨論制定出各學院的畢業設計(論文)管理辦法。
各學院請于2017年秋季學期第2周周五(9月1日)前,将畢業設計(論文)時間安排報到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中心,第4周周五(9月15日)前将畢業設(論文)選題彙總表報到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