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處(部):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落實全國校園安全專項整頓視頻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我校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與寒假期間安全工作,預防和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确保學校安全穩定,根據省政府消安委《關于印發< 全省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消安發【2021】9号)、省安委會《關于印發全省新一輪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黑安發【2021】6号)要求,結合《哈爾濱華德學院校園安全專項整頓暨新一輪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方案》,要求各單位在學期末開展自檢自查工作。具體内容如下:
一、檢查時間
1、自檢自查時間:2021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各單位要以通知中自查内容為檢查重點并結合本單位安全工作實際,開展全面細緻的自檢自查工作。針對自查過程中所發現的隐患問題,需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并建立台賬。
2、學校檢查階段:學校安全生産委員會将結合《哈爾濱華德學院校園安全專項整頓暨新一輪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方案》的相關時間安全和學校整體安全工作實際,對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進行檢查,實地查看各單位自檢自查工作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中發現的隐患問題予以現場指導、督促整改。
二、自查内容
1.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是否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運轉是否持續有效,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執行到位,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是否持續開展。
2.消防安全:排查校園内消防重點場所,排查火災安全隐患,重點糾治違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或占用、占用疏散通道,公共區域是否堆放雜物、廢棄物或障礙物、擅自停用消防設施、消防設施設備損壞,消防安全标識是否完好、校内違規使用明火、學生寝室、值班室違規使用電熱器具、電氣火災隐患是否及時整改;防火檢查、巡查是否定期開展;電動車違規私拉亂接充電現象是否存在;樓宇内滅火器是否壓力正常、消火栓是否定期檢查;辦公室、宿舍飲水機安全使用情況,是否存在使用違規電器,是否做到人走斷電。
3.電氣安全:電源線、插排、插座、電源開關、燈具是否存在破損、超負荷使用、老化或溫度過高的現象,是否私自增加電器設備和接拉臨時電源線,電源線雜亂無序現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情況,電氣檢測、檢查記錄是否完整,電氣線路、管路敷設是否符合國家标準并定期檢測維保;燃氣操作規程是否上牆;油煙管道是否清洗,記錄是否完整。
4.實驗實訓室安全: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實驗室管理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實驗、實訓室操作規程是否健全,是否按規定按時記錄實驗室安全情況,是否定期對教學實驗室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教學實驗室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壓力容器以及特種設備、器材、儲存、放置位置合理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寒假安全準備:是否開展假期工作的布置和檢查工作,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對重點部位、辦公室、實驗室等進行安全檢查,對貴重器材設施設備進行妥善管理和清理保養。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各單位、部門“一把手”作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親自布置、親自參與,成立自檢自查工作小組,按照安全工作特點,結合單位實際,紮實做好2021年秋季學期末安全自檢自查工作和寒假單位安全工作布置,确保安全檢查工作務實高效,不走過場。
2.壓實責任。在嚴格落實學校《哈爾濱華德學院安全工作責任制》基礎上,各單位要進一步細化責任分工,對于單位管轄範圍内的各區域、各安全重點部位進行全面梳理,逐一明确管理責任,逐一落實安全措施。
3.落實整改。各單位要自覺承擔隐患整改責任,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隐患問題應立即做出整改,如排查出重大隐患問題時應及時報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保衛處);如本單位在自檢自查過程中發現判定不清或難以解決的隐患問題,可報至學校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保衛處),由安委會辦公室協調專項工作組進行現場風險隐患辨識和指導整改工作。
4.健全機制。各單位要科學研判各類安全問題,切實把風險隐患盯緊看牢,通過安全自檢自查工作進一步建立科學思維,持續完善符合單位實際的安全工作預案,紮實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确保單位安全工作平穩運行。
各單位自檢自查情況于12月30日下班前報附表,着重反饋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與不足和存在的隐患問題,附表(紙質版)負責人簽字後交至學校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保衛處),電子版發送至李傑OA郵件。
附表:哈爾濱華德學院2021年秋季學期末單位安全自檢自查情況統計表
哈爾濱華德學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