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弘揚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立德樹人、團結協作的優良傳統,樹立和表彰師德師風先進典型,推動學校師德教育活動深入開展,經研究,學校決定開展2021年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和師德先進個人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在學校黨政統一領導下,推薦評選工作由黨委教師工作部、教師發展中心、人力資源部、教務處和組織部協同負責,教師工作部推進落實,相關推薦評選工作由紀檢監察辦公室全程監督。
二、評選範圍
1.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學校各單位
2.師德先進個人:我校在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專職教師。
三、評選條件(見附件1、2)
四、推薦名額
1.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學校各單位可根據評選條件自主申報參評師德建設先進集體,條件不滿足可不參評。
2.師德先進個人:各教學單位最多推薦1名師德先進個人,條件不滿足可不予推薦。
五、評選程序
1.評選以各教學單位作為初級評選單位,成立以部門黨政幹部為成員的評選小組,堅持“民主推薦、公開評選”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條件,認真、嚴格評選,經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研究通過,确定本單位是否申報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和師德先進個人推薦人選。
2.參評師德建設先進集體的單位填寫《哈爾濱華德學院2021年師德建設先進集體推薦表》,撰寫2000字以内的先進事迹材料;參評師德先進個人的教師填寫《哈爾濱華德學院2021年師德先進個人推薦表》,撰寫2000以内的先進事迹材料。以上材料于2021年9月17日16時前交至行政樓402室,電子版傳至郵箱jsfzzx402@163.com。
3.黨委教師工作部組織校師德評選小組成員對參評的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和師德先進個人進行聯評,聯評結果報學校黨委,研究确定評選結果。
4.評選結果将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一經發現被公示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或師德師風問題時,一律取消評選資格。
5.已獲得“黑龍江省高校師德先進個人”稱号的教師原則上不再申報。
6.截至2021年9月8日,三年内因違反各級師德師風相關規定而受到處分的教師不予參評。
六、獎勵辦法
1.對獲得師德建設先進集體的單位頒發證書,并作為單位業績考核、先進評選的重要依據。
2.對獲得師德先進個人的教師頒發證書,并作為個人考核、派出進修、職務晉升和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享有推薦參加黑龍江省師德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格。
3.對榮獲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和師德先進個人稱号的單位和教師給予适當獎勵。
七、有關要求
1.各教學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做好評選推薦工作。要以此次評選活動為契機,開展師德師風專題教育,在教師中營造學習先進、争當先進的良好氛圍。
2.嚴格按照推薦名額和評選程序開展推薦活動,确保公平、公正、公開。在評選推薦工作中不考慮單位間平衡,真正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上來。
3.師德先進個人推薦要嚴把思想政治關,把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基本要求。